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 7人,代表股份数为212,599,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604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为212,599,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604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周泽湘先生、佟易虹先生、罗华先生、杨建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以上四名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同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周泽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佟易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罗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杨建利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唐宏先生、陈守忠先生、王永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王永滨先生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鉴于唐宏先生自2015年12月1日至今一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宏先生的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以上三名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同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提交给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唐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陈守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王永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杨大勇先生、李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儒红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以上三位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同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1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同有科技: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杨大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李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杜莉莉、殷怡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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