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马少滨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需补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月8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共45人,会议由杨锡洪先生主持,会议专题讨论审议关于补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题。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表决,同意选举刘静莉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月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静莉,女,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1997年至2000年任广东捷昌集团会计主管;2000年9月至2010年3月,任普宁市占陇华南学校会计主管。2010年4月进入公司审计部工作,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刘静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
    
    求的任职条件。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高乐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