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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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李元旭 叶建芳 徐丹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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