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独立财务顾问”)对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上市公司”)在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爱尔眼科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自2019年10月23日开市起停牌。在2019年10月22日(含)前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该期间与深证A指、WIND医疗保健指数波动情况的比较如下:
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9月17 剔除计算后
代码 名称 收盘价 日收盘价 涨跌幅 相对涨跌幅
(元/股,点) (元/股,点)
300015 爱尔眼科 38.18 33.64 13.50% -
399107 深证A指 1,706.30 1,727.33 -1.22% 14.71%
882006 WIND医疗 9,039.68 8,793.50 2.80% 10.70%
保健指数
数据来源:Wind
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爱尔眼科股票收盘价累计涨跌幅为13.50%,同期深证A指累计涨跌幅为-1.22%,同期WIND医疗保健指数累计涨跌幅为2.80%。爱尔眼科股票收盘价在上述期间内,剔除深证A指下跌1.22%因素后,波动幅度为14.71%,低于20%;剔除WIND医疗保健指数上浮2.80%因素后,波动幅度为10.70%,低于20%。
综上,在分别剔除深证 A指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爱尔眼科的股价涨跌幅在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未构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所规定的股价异常波动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分别剔除深证 A指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爱尔眼科的股价涨跌幅在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未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丁明明 廖逸星 肖家嵩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