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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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7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6日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24,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为不超过1年,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虎军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基于总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改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2月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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