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上市公司注意事项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2018 年 11 月22日,达晨投资卖出瀛通通讯58万股,均价18.89元。该次减持不符合达晨投资对瀛通通讯上市前作出的承诺:减持前3个交易日需告知瀛通通讯。达晨投资于2018年11月24日向瀛通通讯出具了减持计划,瀛通通讯公告了该减持计划并说明达晨投资该次交易违反了其做出的减持前需提前 3 日告知瀛通通讯的承诺。2019年3月25日,湖北证监局向达晨投资下发了《湖北证监局关于深圳市达晨投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年4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达晨投资出具了《关于对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44号)。达晨投资已与瀛通通讯就改正措施达成一致,并已完成相关改正措施,瀛通通讯已收到相应款项。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
经过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本公司认为:2019年,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公司及市场的运行情况,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不规范需要整改的问题。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上市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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