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针对捷捷微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捷捷微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
(2)公司将对所购买产品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捷捷微电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捷捷微电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锦雄 彭良松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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