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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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捷微电”)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
    
    (2)公司将对所购买产品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和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捷捷微电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捷捷微电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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