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1月14日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登记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未办理签到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能参加会议表决。
四、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0年1月14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
六、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2020年1月14日9:3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第一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14日
至2020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王忆会先生
2、吴丹毛先生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审议并发表意见。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表决。
五、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对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
六、会议结束。
议案: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选举王忆会先生、吴丹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忆会先生、吴丹毛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已经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忆会先生:1954年9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士;于1985年8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硕士学位;自1985年9月至1993年8月任职于中共中央党校;1998年至2004年任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04年12月起至今,任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起至今,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吴丹毛先生:于1961年出生,1980年至1984年就读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学士学位;1984年起在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任教,后调入中央书记处农村研究室从事理论研究。90年代初担任发现杂志社主编,组织了中国企业集团国际化、九十年代的世界与中国论坛。现担任北京金博会投资公司董事长、万
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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