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太空智造 公告编号:2020-002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樊立先生计划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83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7,463,4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95,3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7%);樊志先生计划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两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15,3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其中:樊立先生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83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止2020年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樊立先生、樊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樊立先生及樊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樊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樊志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樊立 集中竞价 2019.10.31 4.371元/股 3,500,000股 0.71%
樊志 — — — — —
— 合计 — — 3,500,000股 0.71%
2、股东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4,062,736 25.01% 120,562,736 24.30%
樊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15,684 6.25% 30,140,684 6.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93,047,052 18.76% 90,422,052 18.23%
注:1、上表比例(%)合计数如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2、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及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化原因,除因实
际减持外,还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
每年可上市流通为上年年末持股总数的2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立先生除上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562,736股外,通过“云门智造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06,364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657,184 22.91% 113,657,184 22.91%
樊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264,296 5.70% 28,414,296 5.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392,888 17.21% 85,242,888 17.18%
注:1、上述比例(%)合计数如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2、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及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化原因,系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上市流通为
上年年末持股总数的2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志先生除上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3,657,184股外,通过“云门智造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740,336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樊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樊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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