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0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第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树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227,546,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317%。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197,932,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5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29,614,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6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16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7,527,7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99.9919%;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0.00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4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8.71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2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郑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433,8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决情况为同意 51,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4234%。
郑伟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433,8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4234%。
王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顾伟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433,8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4234%。
顾伟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耿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433,8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4234%。
耿建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王开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433,8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4234%。
王开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2选举文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433,8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4234%。
文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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