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7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控股利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控股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7亿元范围内批准购买合格金融机构
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资本控股的自有临时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委托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的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产品范围
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信托和基金等产品。
(四)委托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二、审议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对不同的产品进行对比,结合以往合作经验、过往收益表现、产品风险与收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选择拟投资的产品,并将严格审查拟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确保底层资产不为公司及关联方的不良或风险资产。
(二)公司将加强资金计划管理,提前做好资金使用情况预判,同时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做好临时性大额资金支出的备付工作,避免流动性风险。
(三)公司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跟踪,评估理财产品风险,跟踪资金投向和项目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并将于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董事会汇报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四、委托理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7亿元范围内批准购买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
财产品。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关于资本控股利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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