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华信新材项目组于2019年12月30日对华信新材相关人员进行了上市公司最新法规的培训。
一、培训内容
2019年度出台或修订的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再融资新规征求意见稿》。
二、培训对象
华信新材接受培训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效果
民生证券华信新材项目组将本次培训材料发送给华信新材证券事务代表,由其分发给相关接受培训的人员。2019年12月30日,民生证券项目组对公司的相关人员就培训材料进行了交流和讲解,通过培训,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增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起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 兵
肖继明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