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投资杭州三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确认投资北京万宜千华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为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两次关联交易与时任董事长方华生先生有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以下无正文】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康熙雄:____________ 吴德军:____________ 周彤:____________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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