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9
年1月2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7);上述公告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期限届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并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按期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23、2019-024、
2019-027、2019-059、2019-062、2019-065、2019-078、2019-085、2019-094、2019-100、
2020-001);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公司按时披露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和《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上述公告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月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921,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3%,支付的总金额为100,238,265.75元(含交易费用),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99元/股。至此,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公司董事主逵先生计划自该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5,000股。在其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并未筹划回购股份事项,其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是其因个人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减持计划期间,主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8,900股。截至2019年5月10日,主逵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结束,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公司本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在其任职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回购股份实施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办理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现:2019年2月21日公司在14:30至15:00期间委托成交回购公司股份311,300股,最高成交价为18.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43,895元(不含交易费用);2019年2月27日回购公司股份38,000股,最高成交价为18.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4,750元(不含交易费用);2019年5月6日至5月21日期间公司连续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最高1,148,040股,最高成交价为17.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59元/股,对应的成交总金额为20,240,074.00元(不含交易费用),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有关内容可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059)。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9,169股,但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一百万股。
3、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预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19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数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符合《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回购预案不存在差异。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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