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
    
    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核。通过相关人员的汇报及对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的查阅,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安排,公司通过签署长期租赁合同,能够获得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确保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经营。
    
    2、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确认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梁能 强钧 马靖昊
    
    2020年1月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皖新传媒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