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材料。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先审阅,现对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征夫 王清刚 李安安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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