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711号)(以下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反馈 意 见 回 复 进 行 披 露,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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