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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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设立分公司概述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成都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立分公司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成都分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工大道1000号联东U谷天府高新国际企业港5栋2单元2号
    
    4、负 责 人:张珂
    
    5、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塑胶制品、输送带、工业皮带及相关产品;销售五金交电、通讯器材(除专控)、建材、汽车配件、纺织品及原料(除专项)、机电设备、机械设备。(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为准。
    
    三、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成都设立分公司是为公司在成都地区开展各项业务和引进人才提供管理支持,有利于拓展公司的营销网络,提高对客户服务的快速响应能力,不断延伸公司的生产经营区域范围,进一步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和管理优势,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设立成都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设立成都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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