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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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9-127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海登”)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借款最高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信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商业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敞口、出具银行保函敞口等各类金融业务,期限为2019年12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公司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银行授信单位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可共同滚动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海登所提供的担保属于上述担保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武进区横山桥镇东洲村520号
    
    法定代表人:梁燕生
    
    注册资本:138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5日
    
    营业期限:2013年04月15日至2033年04月14日
    
    经营范围:涂装设备、环保设备、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工业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安装;自动化涂装生产线系统、智能输送生产线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保;中央控制、自动监控的嵌入式软件系统开发;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工业设计、工业技术的咨询和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78,103,783.09                396,563,158.50
           负债总额                241,054,785.40                274,726,409.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7,048,997.69                121,836,749.04
             项目                   2019年三季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10,323,966.15                303,558,564.53
           营业成本                 72,451,277.06                223,289,766.37
           营业利润                 19,504,660.18                 56,879,352.29
            净利润                  16,248,132.12                 48,682,224.03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时间:2019年12月26日。
    
    (二)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包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按甲方对债务人每笔融资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甲方与债务人就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展期无须再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该事项已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2%。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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