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0-003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科汇三街3号公司广州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林志成(经半数董事推举产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901,732,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81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人,代表144,521,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2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871,109,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46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30,622,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397,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反对335,119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4,186,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681%;反对335,119股;弃权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397,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反对335,119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4,186,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681%;反对335,119股;弃权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397,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反对335,119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4,186,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681%;反对335,119股;弃权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660,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0%;反对72,5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4,449,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98%;反对72,500股;弃权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191,3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91%;反对430,800股;弃权1,110,44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2,980,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9336%;反对430,800股;弃权1,110,44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191,3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91%;反对430,800股;弃权1,110,44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2,980,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9336%;反对430,800股;弃权1,110,44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187,3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86%;反对434,800股;弃权1,110,44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2,976,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9308%;反对434,800股;弃权1,110,44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187,3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86%;反对434,800股;弃权1,110,44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2,976,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9308%;反对434,800股;弃权1,110,44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187,3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86%;反对430,800股;弃权1,114,44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2,976,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9308%;反对430,800股;弃权1,114,44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汤臣倍健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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