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总裁(总经理)候选人周建会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周建会先生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周建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玲
    
    徐 科
    
    韩洪灵
    
    2020年01月06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灿光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