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胜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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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公司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9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夏军先生、王建先生、蔡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何海江先生在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其他管理职务。公司对何海江先生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进行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均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公司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针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潘秀玲女士、王成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春庚先生、郑毅女士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吴春庚先生、郑毅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进行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均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公司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针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潘秀玲女士、王成义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相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一步明确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长薪酬为人民币6.50万元/月(含税,下同),副董事长(如有)薪酬为人民币1.50万元/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000元/月(即6.00万元/年)。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领取相应职务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决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履职的需要,在原董事薪酬方案基础上,将独立董事津贴由人民币6.00万元/年调整为人民币8.00万元/年。非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方案不变。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1月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改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1月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改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公司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孙公司宜宾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创世纪”)为更好地满足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非关联第三方借款不超过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由宜宾创世纪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借款。
    
    为增强宜宾创世纪的融资信用,公司拟根据宜宾创世纪不超过10,000万元的实际借款金额,以所持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不超过6%的股权为宜宾创世纪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为宜宾创世纪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为与公司及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本次为宜宾创世纪提供质押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便于实施本次为孙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质押担保有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质押担保事项的存续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浦路152号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附件: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军 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结业。历任珠海倍速特企业集团及其分公司的业务员、经理等职务,2005年12月至2015年11月在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夏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650.3656万股股份;夏军先生配偶凌慧女士持有公司3,390.9428万股股份;由夏军先生控制的深圳市创世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899.6416万股股份。夏军先生与公司拟任监事夏继平先生为弟兄关系。夏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建 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企业经营者工商管理硕士结业、北京大学金融管理研修班结业。2006 年获东莞市长安镇“十佳外地青年”称号,2007年至今任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党支部委员,2009年至今任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2010年至今任安徽省共青团驻广东团工委书记、荣获东莞市长安镇“先进工作者”称号、“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在消费电子制造行业拥有20余年的从业经验,2003年参与创建东莞劲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任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9年8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万股股份;持有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856.74万股股份)的30%股权;由王建先生控制的石河子晨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952.1052万股股份。王建先生与公司拟任监事王琼女士是弟姐关系。王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蔡万峰 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高端装备行业拥有十余年管理经验。历任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华东大区销售经理,钣金车间负责人兼华南销售部经理,华南大区营销一部经理,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总监,执行董事。2019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蔡万峰先生持有深圳市创世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8,996,416股股份)的0.85%股权。除前述情形外,蔡万峰先生及其配偶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蔡万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万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秀玲 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任深圳市南方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07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潘秀玲女士及其配偶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秀玲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潘秀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成义 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深圳市法制研究所研究员、所长等职务,现任东方昆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王成义先生及其配偶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成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成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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