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 IANG ZHUNDONG PETR O TEC H C O., LTD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20-00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概述
2018年8月14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准油股份”)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法院”)签发的案号分别为(2017)京0108民初49984号(以下简称“案件一”)、(2018)京0108民初7881号(以下简称“案件二”)的相关法律文书,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融金”)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公司,两案诉讼标的金额合计 5,177.66 万元。其中:案件一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和违约金合计 2,806.37 万元;案件二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和违约金合计2,371.29万元。
公司根据上述案件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如下: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及编号 披露媒体
2018年8月16日 《关于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2018年9月10日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2019年7月3日 《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证券时报》
2019年7月30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中国证券报》
2019年8月21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
2019年8月29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om.cn)
2019年8月31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2019年9月21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2019年12月26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鉴于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的海淀区法院关于案件一的《民事裁定书》以“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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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资金来源于案外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由驳回中
安融金的起诉,经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公司认为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的事实
存在重大遗漏。为此,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向海淀区法院寄送了《民事上诉状》,上
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撤销(2017)京0108民初49984号(案件一)《民事裁定书》,改判认定中安融金与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秦勇恶意串通,通过伪造证据及诉讼,侵害公司合法权益,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或者发回重审。
2、请求将(2018)0108民初7881号案件(案件二)与本案并案审理。
3、请求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其他各诉讼相关方是否提起上诉的信息,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起的上诉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当期或今后的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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