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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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0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嘉兴荣阳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安”)间接持有嘉兴荣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阳置业”)50%股权。现因项目开发需要,各股东方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荣阳置业”提供财务资助,“嘉兴荣安”拟按实际出资比例向“荣阳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9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对象:嘉兴荣阳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荣阳置业”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财务资助利率:根据嘉兴荣阳置业有限公司有权机构决议确定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020年1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兴荣阳置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广益路819号550室
    
    (四)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整
    
    (五)法定代表人:陈寅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权结构: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臻阑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嘉兴钇和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嘉兴钇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荣阳置业”100%股权。嘉兴钇和置业有限公司为“荣阳置业”的控股股东。
    
    (八)实际控制人:吴洁
    
    (九)关联关系:“荣阳置业”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荣阳置业”成立于2019年11月11日,暂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十一)项目概况“:荣阳置业”开发的嘉兴市【2019南-025】号地块项目土地面积91790.8平方米,容积率为2.2,该地块位于嘉兴经开区万达南板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
    
    边居住氛围浓厚,生活配套便利,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
    
    三、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向合作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荣阳置业”的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荣阳置业”,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荣阳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以满足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荣阳置业”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加快开发进度,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且项目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不包括本次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10,203.3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1%。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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