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 号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署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彭水县茂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博集团”)拟以不超过18亿元的资产代公司关联方清偿占用资金,以支持公司破产重整,并约定框架协议签订后尽快将相关资产注入第
三方,待取得证监会同意破产重整的批复文件后再移交公司。根据初
步协商,目前拟注入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估值不足18亿元将另行
协商处理。此外,你公司前期披露《关于公司债务化解工作进展的公
告》称,拟于2019年12月31日前确定债权人豁免公司债务是用于
代偿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是直接作为债务豁免。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
1. 请补充披露茂博集团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并就其支持公司破产重整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说明。
2. 请补充说明茂博集团代公司关联方清偿占用资金的原因、所获对价及其合理性,以及是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3. 请补充说明上述采矿权的储量、价值预估值及确定依据,获得采矿许可批复的时间及截至目前未能开采的原因,是否已取得必要的开采许可、项目审批、环保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以及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实际开采障碍。
4.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与茂博集团是否就注入上述采矿权及采矿权不足18亿元的缺口安排签署相关协议,是否已明确尽快注入第三方的具体时间安排并签署相关协议,并结合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其不确定性等,补充说明茂博集团代公司关联方清偿占用资金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净资产具体影响情况。
5.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债务化解进展、债务豁免的最终确定用途及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净资产的影响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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