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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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2月10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的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持有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举的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17:00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本公告下文“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晚于该时间,公司不再接受推荐;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被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相应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推荐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
    
    5.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如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股证明。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军、焦贺莲
    
    联系电话:0574-88003135
    
    联系传真:0574-8800313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31512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附件: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及                         证件号码
      持股数量
                             被推荐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
     历、学位、职称、详细工
     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是否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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