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2019年培训情况的报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6年4月19日在创业板挂牌交易。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封嘉玮、黄前进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16年4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小组于2019年12月对维宏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19年12月25日
2、授课人员:封嘉玮、唐亮
3、参加培训人员:维宏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现场授课、回答提问、讨论互动
5、培训主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2019年重点法律法规解读
二、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依据:与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股份等情况进行了分析介绍。同时对近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出具进行了相应的介绍,并结合维宏股份的实际情况对培训对象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维宏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对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要求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加强了关于股票买卖行为规范的理解,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深刻认识到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19年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封嘉玮 黄前进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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