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朋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爱朋医疗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1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229,976.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930,024.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4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爱朋医疗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68.64 5,414.31
2 产业基地升级建设项目 15,560.39 11,560.3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318.30 9,318.30
合 计 35,047.33 26,293.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收益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实施方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和证券法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爱朋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爱朋医疗募集资金适用情况、财务状况、相关决议等,针对爱朋医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爱朋医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爱朋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爱朋医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爱朋医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宗贵 钟得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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