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运激光
股票代码:3002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伟
一致行动人:梁芳、易淑梅、岳萍芳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
联系电话:027-8294346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月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运激光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运激光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梁伟
一致行动人 梁芳、易淑梅、岳萍芳
公司、金运激光、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梁伟
身份证号:4201021967********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
(二)梁芳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伟的关系:姐弟
身份证号:4201021962********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
(三)易淑梅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伟的关系:母子
身份证号:4201021938********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
(四)岳萍芳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伟的关系:夫妻
身份证号:4201031968********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金运激光股票的原因是由于自身资金需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减持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金运激光股份的可能,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金运激光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伟持有金运激光63,535,020股,占金运激光总股本的 50.4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伟持有金运激光57,632,653股,占金运激光总股本的45.74%。(注:由于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披露的梁伟所持股权协议转让事项暂未实施完成过户,则梁伟在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数及比例均不考虑协议转让因素)
本次权益变动后易淑梅(与梁伟为母子关系)、岳萍芳(与梁伟为夫妻关系)持有金运激光0股,梁芳(与梁伟为姐弟关系)个人账户持有金运激光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18年12月14日 10.825 188,800 0.150%
集合竞价 2018年12月17日 11.005 306,700 0.243%
2018年12月18日 11.506 334,667 0.266%
梁伟 2018年12月19日 11.045 164,100 0.130%
大宗交易 2019年9月17日 35.000 1,300,000 1.032%
2019年9月18日 35.000 1,077,200 0.855%
集合竞价 2019年9月25日 37.846 1,255,800 0.997%
大宗交易 2020年1月3日 35.200 1,275,100 1.012%
合计 5,902,367 4.684%
集合竞价 2019年9月26日 39.431 127,000 0.101%
梁芳
合计 127,000 0.101%
集合竞价 2019年9月24日 37.356 180,000 0.143%
易淑梅 2019年9月25日 37.477 32,576 0.026%
合计 212,576 0.169%
集合竞价 2015年5月18日 50.616 58,000 0.046%
岳萍芳
合计 58,000 0.046%
总计 6,299,943 5.000%
三、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本次变动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大宗交易系统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金运激光股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金运激光办公地点。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梁 伟
签署日期: 2020年1月3日附件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
股票简称 金运激光 股票代码 3002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梁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湖北省武汉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 63,535,02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50.4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后数量:57,632,653股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比例: 45.7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 否 □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梁 伟
日期: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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