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关于全资孙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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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03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推进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玻璃盖板业务发展,激励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光电”)拟与员工持股平台东莞市星瑞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尚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东莞星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广东光电拟将其全资子公司江门市威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电子”或“交易标的”)31%股权以人民币3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莞星瑞。本次转让完成后,广东光电持有江门电子69%股权,仍为江门电子控股股东,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2、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东莞星瑞股东为公司玻璃盖板业务核心员工,均在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东莞星瑞尚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最终名称及相关情况以工商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江门电子基本情况
    
    名称:江门市威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52TB4L3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荆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7日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江睦路130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器视窗防护屏和触摸屏的材料和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门电子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江门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门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690              69
       东莞市星瑞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310              31
                    合计                                   1,000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江门电子于2019年1月17日成立,截至2019年9月30日,江门电子资产总额13,975.48万元,负债总额13,879.71万元,净资产95.77万元;2019年1-9月,江门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8,259.39万元,营业利润127.72万元,净利润95.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定价依据
    
    江门电子于2019年1月17日正式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推进公司玻璃盖板业务发展,激励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光电将其持有的江门电子31%股权共310万元出资额,以310万元转让给公司玻璃盖板业务员工持股平台东莞星瑞。转让完成后,广东光电持有江门电子69%股权,东莞星瑞持有江门电子31%股权。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东莞市星瑞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1)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江门市威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1%的股权共31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31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2)保证
    
    1、甲方保证是江门市威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法人股东,保证转让的31%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认江门市威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3)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4)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鉴于东莞星瑞尚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该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公司本着开放共享的原则,充分激励玻璃盖板核心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与创新精神,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赢发展,决定转让江门电子部分股权。实施本次股权转让,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玻璃盖板业务核心员工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专业人才长期投身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公司盖板业务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战略的平稳推进;另一方面,有效地将公司利益、管理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优化资源,促进公司玻璃盖板业务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光电对江门电子仍具有控制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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