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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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0-00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计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
    
    二、关于对公司调整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之资金来源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收购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科技”)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
    
    自有及自筹资金,系根据当前运营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计划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收购资金来源进行调整。
    
    三、关于对公司调整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皖农种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之资金来源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收购安徽省皖农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农种业”)少数股东权益的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及自筹资金,系根据当前运营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计划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收购资金来源进行调整。
    
    四、关于对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拟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5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荃银科技及皖农种业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的股权转让款,并拟以所持荃银科技及皖农种业股权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事项有利于保障上述收购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的顺利实施,也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安排,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拓展,落实战略目标。本次股权质押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
    
    独立董事:杨仕华 鲁柏祥 周萍华 范斌
    
    二〇二〇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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