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精虹科技业绩补偿补充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精虹科技业绩补偿补充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精虹科技业绩补偿补充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存在合理性,本次补充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补充事项。(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树民
葛定昆
田海星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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