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9-05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松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148,638,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494%,其中: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148,46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4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2、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杰、李晗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精虹科技业绩补偿的议案》;
同意148,620,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84%;不同意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251,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93.5950%%;不同意1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6.40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杰、李晗;
3、结论性意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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