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规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规模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规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立三 阎丽明 李量
2019年12月3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