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向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借款利率根据同期市场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
上述事项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借款暨关
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伍刚 刘树艳 孙玉亮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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