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股份”或“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2月31日14:00在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1号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共同推举董事张国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303,327,9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301,897,7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3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9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田新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2,033,7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136,00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
(2)选举张国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2,033,7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136,00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
(3)选举喻久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2,033,7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136,00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
(4)选举魏守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2,493,14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95,43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黄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2,033,7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136,00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
(2)选举杨元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2,033,7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136,00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
(3)选举王述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2,378,84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81,1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
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301,897,7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份1,43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中小股东15人,所持股份合计1,430,200股,其中同意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股份1,4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份301,897,7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份1,43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中小股东15人,所持股份合计1,430,200股,其中同意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股份1,4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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