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2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邮电”)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由于本次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辽宁邮电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科街7-2、7-3、7-4、7-5号
法定代表人:姜日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0日
经营范围: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配套设备、电子通信设备及材料、现代化办公设备销售;通信工程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辽宁省内经营);计算机和通信信息技术服务及维护;环境监测、评价、咨询;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通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会议接待服务;通信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系统集成;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辽宁邮电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885.57 109,262.26
负债总额 24,225.72 34,929.90
净资产 65,659.85 74,332.37
2018年度(经审计) 2019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277.88 40,888.83
利润总额 14,265.10 8,138.26
净利润 13,158.09 7,593.01
辽宁邮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84.67万元 99.854%
2 苏金友 15.33万元 0.14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辽宁邮电取得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从控股子公司辽宁邮电经营发展出发,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其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经营,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公司能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
2、公司持有辽宁邮电99.854%的股权,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辽宁邮电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辽宁邮电另一位少数股东持有辽宁邮电0.146%,本次不提供担保及反担保。公司为辽宁邮电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平、合理。
3、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辽宁邮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
2、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利于上述事项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辽宁邮电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4、辽宁邮电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担保的行为符合实际经营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辽宁邮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安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1,7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3%和5.1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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