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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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进行了认真核查,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广东香雪药业有限公司将广州香雪空港跨境物联有限公司46.64%股权以8,021.2万元转让给普开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本次交易定价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本着自愿、诚实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二、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部分资产剥离后的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整合优化了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了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定价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本着自愿、诚实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郝世明、刘艺、周庆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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