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428.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63.3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65.2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8716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公司实际发展需求,从节省投资成本的角度出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做出变更,同时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规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额(调整前) 资金额(调整后) 募集资金金额
1 专有云平台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3,994.44 3,994.44 2,272.41
大数据平台技术升级及应用研发
2 4,670.23 4,670.23 2,183.56
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4,807.72 3,405.83 902.18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92.90 4,194.79 1,435.60
合计 16,265.29 16,265.29 6,793.75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发展趋势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扩大经营场地及人员规模等,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放缓对营销网点建设的投入,因此拟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至 2020 年 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1、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瞿孝龙 邹 扬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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