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周家华先生、朱继满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
1、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
的条件。
2、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赵俊武先生、邹艳红女士、黄珺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
1、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2、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进日 唐劲松 刘洪波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