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88.55%股权及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100%股权(长兴电力持有联合能源10.9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以国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整合重庆地方电网资源,突破公司电力业务发展瓶颈,推动公司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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