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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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于2018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杨斌、计玲玲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18年4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于2019年12月23日,对韵达股份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培训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培训前,中信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告知了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及培训范围。培训过程中,中信证券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股权激励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介绍。本次培训结束后,中信证券提请韵达股份将学习资料转发至因故未能现场参加本次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二、本次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重点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减持股份约束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和分析。
    
    本次培训结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市场操作案例,重点从员工股权激励的市场案例、方案核心要素、监管审核要求、总体建议等方面进行讲解,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和分析。
    
    三、本次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韵达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深化了对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的认识,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了解了A股市场资本运作的监管精神和市场动态。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盖章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 斌 计玲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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