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世滨先生个人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我们认为其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要求。候选人员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相关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杨世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胡永峰、陈卫滨、孔祥云、高卫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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