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80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得基本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主要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关于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涉及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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