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
2、公司本次决定终止实施“易起行”泛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区域分布式运营及垂直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全球目的地综合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并有利于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易起行”泛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区域分布式运营及垂直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全球目的地综合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本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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