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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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3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18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长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徐长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长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张明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明平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徐长军(主任委员)、倪行军、赵国栋
    
    审计委员会:林乐(主任委员)、林中、彭知平
    
    提名委员会:赵国栋(主任委员)、林乐、郑新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中(主任委员)、赵国栋、张明平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郑新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新标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侯立民先生、彭知平先生、王慎勇先生、翁朝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鲁清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鲁清芳女士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王慎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慎勇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季悦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季悦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依据公司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综合考评确定相关人员的薪酬。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7日附件:
    
    徐长军,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毕业于清华
    
    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朗新科技创始人、实际控制人之一,1989至1996年
    
    任职于华北计算机技术研究所;1996年至今任职于朗新科技,现任朗新科技董
    
    事长,兼任易视腾科技董事长、邦道科技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2019年12月10日,徐长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9%,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8%,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长军先生从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明平,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
    
    于中央组织部、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国家农业担保联盟公司等机构;2017
    
    年5月至今任朗新科技创新事业群总裁,2018年4月至今任朗新科技副董事长,
    
    兼任邦道科技董事等职务。
    
    截至2019年12月10日,张明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张明平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新标,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朗新科技创始人、实际控制人之一。1987年至1996年任职于华
    
    北计算机技术研究所;1996年至今任职于朗新科技,现任朗新科技董事、总经
    
    理,兼任易视腾科技董事等职务。
    
    截至2019年12月10日,郑新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8%,
    
    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郑新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彭知平,男,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MBA。1998年至2010年历任北京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
    
    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2011 年至今任朗新
    
    科技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朗新科技董事等职务。
    
    截至2019年12月10日,彭知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知平先生从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倪行军,男,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
    
    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历任杭州天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绍
    
    兴星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阿里巴
    
    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工程师,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
    
    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工程师。2005年至今在蚂蚁金融服务集团(包括前
    
    身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现任蚂蚁金服支付宝事
    
    业群总裁。2015年4月至今任朗新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倪行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
    
    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倪行军先生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中,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华
    
    北计算技术研究所正研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软件平台部副主
    
    任、总工,2009年至今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科技委委员,2014年至今任东华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任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朗新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林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
    
    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中先生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国栋,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
    
    至2013年任国金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2013年至2014年任宏源证券研究所
    
    首席分析师;2014年至2016年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
    
    至2016年任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10月至今任朗新科技独立董事,
    
    兼任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秘书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赵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
    
    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国栋先生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乐,女,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7年获
    
    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2014年至今任教于首都经济贸易大
    
    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朗新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林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
    
    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乐女士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侯立民,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
    
    至2008年就职于美国World Wide Packets, Lucent, W2 Networks, 尚阳科技,
    
    Fastmobile等公司;2008年至2010年任职于世纪互联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
    
    至今任职于易视腾科技;现任易视腾科技总经理,兼任易视星空董事、易视腾文
    
    化董事等职务。
    
    截至2019年12月10日,侯立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侯立民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慎勇,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至1998年任职于华北计算机技术研究所;1998年至2009年任北京朗新信息
    
    系统有限公司总监、副总裁;2009年至2010年任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运营策略部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任北京华为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朗新科技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兼任朗新科
    
    技董事会秘书,兼任无锡群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2019年12月10日,王慎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慎勇先生从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鲁清芳,女,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至
    
    1999年任职于中华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至2000年任北京富国电子信息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1年任北京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
    
    至2002年任硅谷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今任职于朗新科
    
    技,现任朗新科技财务总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鲁清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鲁清芳
    
    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翁朝伟,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
    
    至2007年任职于朗新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1年任职于甲骨文(中国)
    
    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5年任职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至今任职于
    
    邦道科技有限公司,现任邦道科技总经理,兼任众畅科技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2019年12月10日,翁朝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7%,
    
    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翁朝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季悦,女,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10年至
    
    2015年任职于润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艾格拉斯(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2016
    
    年至今任职于朗新科技,现任朗新科技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2019年12月10日,季悦女士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7%,与公
    
    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翁朝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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