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收入会计准则将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
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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