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芮奕平 方钦雄 陈江波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