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关于购买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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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9-66
    
    债券代码:112638 债券简称:18湘电0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广传媒”)拟以489.374万元人民币购买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丰源”)20%股权。
    
    2、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控股股东的关联共同投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的新丰源公司20%股权原持有方为湖南瑞德置业有限公司,该股权现被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追缴和处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为该判决追缴股权财产的执行机关,为本次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新丰源20%股权。
    
    2、新丰源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尖山路429号金鹰玖珑山小区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陈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0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70068941B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城市建设、商业、房地产及其他产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主要股东情况: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持股25%)、湖南瑞德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0%,已经被法院司法冻结并判决追缴)
    
    3、新丰源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2019年8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91,865.80                134,096.53
         总负债             89,418.93                141,079.92
         净资产              2,446.87                 -6,983.39
        营业收入            57,271.61                      0.00
         净利润              9,430.26                 -3,169.15
    新丰源主业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目前正在开发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的金鹰玖
    
    
    珑山项目。该公司2018年净资产及净利润为负的主因是一期项目收入和成本未
    
    结转,本期完成竣工验收,陆续交房并确认收入。
    
    4、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丰源的主要股东变更为: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未签订协议。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新丰源20%股权事项,受标的公司土地评估增值影响,公司预计可获得一定的收益,具体数额以年报审计机构的最终的审计数据为准。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供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共同投资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在召开会议之前我们对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项交易是因为购买非关联方股权而构成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购买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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